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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成大麻毒素鉴定的相关介绍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5日

2021年5月11日,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18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决定正式整类列管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并新增列管氟胺酮等18种新精神活性物质,自7月1日起施行。我国将成为全球第一个对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实行整类列管的国家。


合成大麻素(synthetic cannabinoids)是天然大麻素的替代品和辅助品。吸食合成大麻素能产生比天然大麻更为强烈的快感,这导致合成大麻素迅速蔓延,已成为新精神活性物质中涵盖物质种类最多、滥用也最为严重的家族。


物理性质:该类制品多以香料、花瓣、烟草、电子烟油等形态出现,代表制品包括“小树枝”“香料” “香草烟”等。


滥用方式:合成大麻素类物质一般被喷涂在植物碎末表面,制成植物熏香用于吸食,而且往往是多种合成大麻素混合使用,这使得它们的成瘾性和危害性更难以判断,相关的研究也很有限。


毒性:一般认为它们的成瘾性和戒断症状类似天然大麻,长期吸食会导致心血管系统疾病以及精神错乱,同时也存在致癌的风险。


检测方法:


1)准备毛发:取20mg毛发,放入装有800μL缓冲液及研磨珠的离心管中。


2)拆开检测卡的铝箔袋包装,将检测卡放置在平整的桌面上。


3)将装有毛发的离心管,放入到毛发研磨仪中研磨1-3min。


4)用单囊滴管吸取上述处理好的样本液,加入到检测卡的加样孔中,室温(18-30℃)放置反应5min。


5)3min内观察结果,5min后结果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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