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毒品鉴定的标准是国家统一标准吗?

毒品鉴定的标准是国家统一标准吗?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5日

当前公安系统部分公安司法鉴定机构对送检的疑似毒品定性定量分析,所使用的鉴定标准是实验室内部标准,不公开、不统一。毒品鉴定文书在毒品犯罪案件中的重要性无法用语言形容,没有含量鉴定文书,毒品数量再大,也不能判处被告人死刑,没有定性鉴定文书,就很难认定查获的疑似毒品是不是毒品,是什么毒品。


毒品鉴定标准一般有两项,一项是常见毒品定性标准;另一项是常见毒品定量标准,系该公安厅制定,部分所属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采用这两项标准对疑似毒品检材进行鉴定并出具相应的鉴定文书。


这两项标准特点如下:


1、相对于国家标准,该标准内容非常简单;


2、自称可以检测二十多种已知常见毒品;对于未知的毒品,也可以参照该标准检测。


3、对于检验结果呈阴性的,要重复检验一次。


毒品案件鉴定所使用的实验室内部标准是公安系统根据案件需要自行制定的标准,制定程序不公开不透明,也无法通过公开渠道查阅获取。实验室内部标准都不公开,那么为什么不使用国家标准呢?据专业技术人员解释,使用国家标准麻烦、成本高、不能批量鉴定、不能快速鉴定,国家标准还具有滞后性,不能适用于新型毒品的检测。使用实验室标准操作简单,节省成本,可以快速出结果,结果也准确。简单来说,使用实验室标准检测有利于打击毒品犯罪,而使用国标相对来说不太方便打击毒品犯罪。


因为鉴定标准不统一,相同的检材依据不同的鉴定标准定性定量分析,结果也是有差异的,甚至会出现很大的差异,所以应当逐步减少各地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就鉴定标准问题自立山头的局面,使得鉴定标准统一化、公开化。目前仍在使用自制的实验室内部标准对送检的疑似毒品定性定量的鉴定机构,应当公开其实验室内部标准,接受外界监督。


更多新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