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量物证鉴定简称微量鉴定,是指鉴定人运用理化检验的原理、方法或专门知识,使用专门的分析仪器,对物质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和成分组成进行检验检测和分析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其中,物理性质包括物质的外观、重量、密度、力学性质、热学性质、光学性质和电磁学性质等;化学性质包括物质的可燃性、助燃性、稳定性、不稳定性、热稳定性、酸性、碱性、氧化性和还原性等;成分组成包括物质中所含有机物、无机物的种类和含量等。微量物证鉴定包括化工产品类鉴定、金属和矿物类鉴定、纺织品类鉴定、日用化学品类鉴定、文化用品类鉴定、食品类鉴定、易燃物质类鉴定、爆炸物类鉴定、射击残留物类鉴定、交通事故微量物证鉴定和火灾微量物证鉴定。
安徽清析司法鉴定所的业务范围:
1.化工产品类鉴定:
油脂及残留物、火灾现场助燃剂残留物、油漆、塑料、橡胶、玻璃、 染料、颜料等
2.金属和矿物类鉴定:
泥土、金属、合金、灰尘类
3.纺织品类鉴定:
纤维、织物等
4.日用化学品类鉴定:
洗涤剂、化妆品、香精香料等。
部分荣誉资质:
司法鉴定实验室: